编辑: 紫甘兰 | 2019-07-30 |
由于时间较紧,工作量大,水平局限,编制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都有待提高,特别是往年国家、地方颁布的政策性文件较多,近年来标准的更新也较快,本要点的编制难免有问题与疏漏,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反映,以期要点改版时能补充完善. 主编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排名不分前后) 主要编写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建筑:施锦华 结构:施建日、张开莹、安青元、张志新、郭久栋 给排水:陈晓凤 暖通:郭筱莹、黄斌、罗林生 电气:林洪钟、潘明、黄剑雄、方雅君、张建辉 主要审查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建筑:洪声扬、游志红、吴端伟、李静、张伟建、陈雪文、杨贺明 结构:卢伟煌、林功丁、彭伙水、郑卫基、翁锦华、曾志攀、陈国林、胡贤忠 给排水:程宏伟、黄文忠、郑朝峰、曹杨、杨昆卫、林榕 暖通:林小玲 电气:林卫东,陈汉民,洪友白,张诚,陈天铭,陈金銮,林能影,王艺,谢进国 编制说明为了指导并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完善和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 本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本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本要点中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根据 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 1.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我省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基本依据,所有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强条均为审查内容.本要点未将强条列出,请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条进行施工图审查. 2. 消防安全性审查是施工图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建筑安全性和功能性的重要保证,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进行审查.
3、本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2013]87号)的覆盖范围,在认真总结福建省施工图审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与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直接相关的规范条款,并增加福建省地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本编制说明第一条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当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并上报住建厅;
基于实际工程的复杂性,当出现可能直接涉及工程安全的设计质量问题,但判断所依据的条款在本编制说明第一条所列内容以外时,应提请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作出是否开具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决定,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如需开具的将具体内容上报项目所在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部门. 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本要点主要依据2019年2月之前发布的法规和出版发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在此之后如有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应以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为准. 本要点自自发文之日起起实施. 目录前言编制说明
一、总则E5
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E6 2.1 建筑设计防火 2.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 2.3 其他各类建筑设计防火 2.4 内部装修设计防火 结构专业审查要点…16 3.1 消防安全 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17 4.1 国家标准 4.2 地方标准 4.3 其他 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23 5.1 国家标准 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28 6.1 国家标准 6.2 地方标准 6.3 其他
一、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针对有关消防安全性的施工图审查内容,编制本要点. 1.2 本要点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 1.3 消防安全性审查是施工图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建筑安全性和功能性的重要保证,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进行审查. 1.4 除本要点内容外,施工图审查尚应包括现行有关福建省地方法规规定的内容和其他规范中有关防火的要求.
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2.1 建筑设计 防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5.1.1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民用建筑的分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类 二类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注:1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 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 筑的规定. 5.2.3 民用建筑与单独建造的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有关室外变、配电站的规定,但与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变电站的耐火等级按本规范第5.2.2条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定. 民用建筑与10kV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民用建筑与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有关丁类厂房的规定,但与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不大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可根据锅炉房的耐火等级按本规范第5.2.2条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定. 5.2.4 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2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 5.3.1A 独立建造的
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4m;
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层. 5.4.7 剧场、电影院、礼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
2 设置在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3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 ?4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5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5.4.8 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确需布置在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2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3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5.4.14 供建筑内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其储罐应布置在建筑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当设置中间罐时,中间罐的容量不应大于1m3,并应设置在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间内,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5.3 ……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
2、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人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