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4-04-20 |
1、招标编号:2016XSZFCG301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车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它特定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产品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且具有本次招标相当的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
c、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d、标段一:具有生产8150mm -8550mm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国Ⅴ排放标准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能力的厂家,产品必须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投标车型配套的动力蓄电池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
标段二:具有生产5990mm -5999mm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上城市客车公告目录)能力的厂家;
标段三:具有生产7600mm-8000mm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上城市客车公告目录)能力的厂家.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伍仟元整,标段三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2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时2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时2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74-65733033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1项目编号:2016XSZFCG301G 项目名称: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车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邮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