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4-05-14 |
(三证:即教工必须持有校园卡、机动车行驶证、单位证明;
学生持有学生证、机动车行驶证、学院证明;
生活区业主持有生活区摊位号、机动车行驶证、生活区物业公司证明)审验合格后,学校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在2015年度发放的"通行证"上粘贴年检标,审验工作从2016年4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4月30日.年检具体要求如下:
1、此次年检贴作为学校大门门禁卡口摄像自动管理系统重要的录入依据,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
2、各单位集体统一办理,凡持有2015年度"通行证"的教职学工、生活区业主,所需年检的"通行证"必须与校园安全与管理处管理档案相符."安全处"交通科将2015年度"通行证"档案管理信息印发给各单位,请各部门对本单位教职工、学生、生活区业主车辆信息逐一核对,凡与车辆档案信息不符,(不是本单位人员、代办、顶替,一人多车、行车证与本人不符)一律不予年检.审验合格,各单位加盖公章,并对年检车辆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遗漏或新增添车辆需补办的在附表车辆信息表中填写,经审验后加盖单位公章.
4、年检贴要求按统一规定模式粘贴,具体要求见附表样式;
5、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年检通行证,没有年检的通行证作废.
6、具体办理程序请见附表流程;
7、领取"通知"及审验表、流程. 取表地址:新东区(小树林快递公司北)警务室 联系
电话:86506121(76121) 校园安全与管理处 2016年3月23日 附表一 办理校园机动车年检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