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4-06-02 |
23、"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
父母已去世的要注明.关系一栏应填写"父亲"、"母亲"、"长子"(独生子女的填写"儿子"、"女儿").
24、"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属,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舅、姨等.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或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25、凡经组织审批同意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的,有重要政治历史问题并经过组织审查和有结论的,以及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应在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26、"审查机关盖章",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所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加盖部门公章.
27、《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凡因相隔时间长、记忆不清的,必要时请组织、人事部门查实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