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6-07 |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涉及河东区中心城区内部分道路的新建、续建、改造,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 (1)道路新建及续建工程.涉及27 条道路,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建设及相应配套管网、亮化工程,共51.965 公里,道路占地面积1909656 平方米,其中,主路面面积1060841 平方米. (2)道路改造工程.涉及9 条道路,建设内容为路基及路面改造工程,共11.17 公里,改造路面面积为235060 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155182.89万元.
2、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本次采购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政府指定的出资机构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期满移交职责.采购人按约定向项目公司付费.本项目合作期为10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8年.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最新一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早于2016 年1月1 日,应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0亿元. 4.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5.申请人自2012 年1 月1 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承揽过不少于2 项,且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或公路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6.申请人须有公司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本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市场行为证明》. 7.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2012年1 月1 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自行承诺) 8.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2014年1 月1 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提供). 9. 须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 经营异常信息 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如有,则以各申请人现场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资格预审时经评审专家评审,后报名的申请人资料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