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08-04 |
第二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3 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7.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 7.4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7.5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报价 8.1 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8.2 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工、由供应商负责完成服务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 8.3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100000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有效递交方式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人帐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银行转帐、汇款方式提交. 单位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发路支行 帐号:1651
9556 6661 (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最后一页并加盖公章). 9.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在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9.4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9.5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9.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9.7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7.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9.7.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 a.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签订合同;
b.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9.7.3 招标文件约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0.2 在特殊情况下,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0.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投标文件需彩色打印和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需求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