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8-17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9:00整;
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八、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财政局、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九、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公安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
电话:13523240990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
电话:0371-6599669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编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 名称:卫辉市公安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
电话:13523240990
2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电话:0373-4472895
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1208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71-65996698 传真:0371-65996698
4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卫辉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卫交采2014ZB017
5 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6 本项目采购预算 第六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15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项目主要内容 卫辉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9 招标范围 该项目采购清单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 同本项目招标公告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电话:0373-4472895.
14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
1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10日1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日9:00整18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9 投标保证金 依据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帐支票等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收款单位: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卫辉市人民路支行 帐号:100223109700010001 行号:403498710083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16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在开标前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由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财务收据原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2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
24 密封袋封面上写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注明 年月日前不准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