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4-08-25

4、响应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原件开标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 分包不允许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均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7月2日上午9时整

17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8 供应商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9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 招标答疑纪要、采购文件变更通知(如有)等20 投标有效期 自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天2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2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24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需使用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5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注明: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2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第二开标室

27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2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

29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是否完好 (5)开标顺序: 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

3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4 人(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在开 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

3 名3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

5 %签约合同价.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

33 付款方式 本采购不支付预付款,所有采购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造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无息付清.

3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注:供应商须知正文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不一致时,以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一、总则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项目位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 1.3.1 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建设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5.2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5.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须在公示期结束2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7天内供货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5.4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规定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 1.5.5 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 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项目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1.9.2 供应商踏勘项目工程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供应商员踏勘前需经招标人同意,方可进入现场.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招标人介绍和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推论和决策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1 供应商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12付款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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