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4-09-12
韶关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 事务信息公开规范 (试行) 韶关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系统)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1年3月目录1前言E3

2 规范依据E3

3 事务公开规范E4 3.

1 事务公开E4 3.1.1 公开内容E4 3.1.2 公开形式和范围E4 3.1.3 公开时限E4 3.1.3 公开格式E5

4 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和要求E9

5 韶关市及县(市、区)事务公开上线单位名单(第1批)9

1 前言 韶关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是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为全面推进全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工作而建设的信息系统.本规范说明了韶关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项目中事务公开所遵循的信息公开标准.

2 规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09〕4号) 《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0〕15号) 《关于转发和的通知》(粤纪办发[2009]32号) 《关于规范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通知》(粤纪发电[2010]1号)

3 事务公开规范 3.1 事务公开 3.1.1 公开内容 事务公开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及责任分工;

2、单位的服务范围、职能权限、行为规范;

3、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

4、重要决策事项、决策方式、决策结果;

5、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

6、办事纪律、投诉举报电话、咨询服务电话;

7、员工招聘、考核及辞退、处分情况;

8、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表;

9、年度财务收支决算表;

10、固定资产一览表. 3.1.2 公开形式和范围 公开形式按照国家 三网融合 的要求,采取如下形式:

1、互联网;

2、手机短信;

3、人工坐席服务;

4、数字电视服务. 公开的范围以向社会公开为主,同时必须接受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 3.1.3 公开时限 不同的公开内容有不同的公开时限,对事务公开,公开时限有年度公开、季度公开2种方式:

1、年度公开的信息要求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0日收集数据,1月11日至1月15日进行审核,1月20日前完成对外发布.年度公开的事务内容有: (1)领导班子成员及责任分工 (2)单位的服务范围、职能权限、行为规范 (3)办事纪律、投诉举报电话、咨询服务电话 (4)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表 (5)年度财务收支决算表

2、季度公开的信息要求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至5日收集上一个季度的数据,5日至10日进行审核,15日前完成对外发布.季度公开的事务内容有: (1)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 (2)重要决策事项、决策方式、决策结果 (3)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 (4)员工招聘、考核及辞退、处分情况 (5)固定资产一览表 为了配合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方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及时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应按公开时限周期进行报送,即有发生需要按时报送,无发生也要按时报送(零报送). 3.1.4 公开格式 表一:领导班子组成及责任分工分布表 领导班子组成及责任分工分布表 报表单位 年 制表时间: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联系电话 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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