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4-10-03 |
三、我方保证根据与采购人签署的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本承诺书及合同要求范围的搬家运输服务.如采购人提出超出投标文件承诺、本承诺书及合同要求范围的服务,如虚开发票等,我方有权拒绝;
采购人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在协议服务范围之内的,我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十
四、我方保证在承诺期内不向第三方转让海淀区政府采购定点服务资格. 十
六、我方保证在承诺有效期内,我方不得因价格优惠而降低服务质量. 十
七、我方保证在承诺有效期内,我方承诺的折扣率为最高折扣率,采购人可与我方进行议价,其服务价格可以下调,不得上调;
如果我方下调市场价格,则我方应按照投标承诺的折扣率下调政府采购价格,否则视为 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 . 十
八、我方保证我方为海淀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承诺期内可以调整,但必须调整为具有同等经验、业绩的人员. 十
九、我方保证我方如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完成工作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协商解决. 二
十、我方保证我方应按合同约定派驻人员从事具体工作事项,并接受采购人检查我方派驻人员的资质和基本情况.派驻人员工作水平不能达到采购人的工作任务要求,采购人可要求更换人员.确因人员变动等原因有调整的,须经采购人认定审计人员资格后方可参与工作. 二十
一、我方保证严格按海淀区财政局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不能完成以下工作将被记录并作为考核及监督检查评分的依据,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 (1)按时参加海淀区财政局举办的培训及召开的会议;
(2)按海淀区财政局的要求递交数据资料及各类统计报表等材料;
(3)配备专人负责海淀区政府采购相关事宜,按要求填报及更新相关信息,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海淀区财政局;
(4)按照海淀区财政局制定的规则参与谈判、议价、竞价活动,报价真实有效,杜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竞争;
(5)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6)为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等内部管理机制并严格执行;
(7)不做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8)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海淀区财政局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十
二、在承诺有效期内,我方保证做好服务平台上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包括及时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1)我方的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海淀区财政局并按照海淀区财政局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海淀区财政局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单位名称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
(2)我方保证向海淀区财政局报送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真实有效,若发现未能及时修改联系人、联系电话、预约电话,出现不能联系到我方的情况,相应法律后果自行负担. 二十
三、在承诺有效期内,我方保证具备履行承诺的能力.如我方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海淀区财政局,采购人及海淀区财政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我方是否继续履行承诺. 二十
四、我方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