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4-10-03 |
请按照《第七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方案》(附件1)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请于11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示范区《实施方案》《建设规划》各1份和市级自评材料邮寄至我办;
2018年示范区建设任务已列入绩效考评,请于12月10日前将县级示范区、乡级示范园和村级示范点认定文件邮寄至我办,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蒋维,联系
电话:0771―
2446200、14795725833,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农业厅2号办公楼216办公室.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广西农业信息网(www.gxny.gov.cn)下载. 附件:1.第七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方案 2.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 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18年11月2日 附件1 第七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 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24号)要求,拟于2018年11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七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为做好相关考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申报第七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的示范区,考评范围主要为核心区,依据《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建设标准》进行考评.各市要根据实际,先行把关,所辖县(市、区)数在10个以下的市原则上可择优申报3个示范区,在10个以上(含10个)的市原则上可择优申报4个示范区,自治区农垦局原则上可择优申报4个示范区. 考评时间安排 第七批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由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评组另定).
三、考评方式 自治区成立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凭证、实地查勘等方式进行.
四、考评程序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农场)填写《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提交所在市人民政府审核(自治区农垦系统建设的示范区由自治区农垦局审核)后报送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各市(自治区农垦局)成立自评组,结合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实际建设情况和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进行自评.自评组成员要在《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内的考评表上签字.
(三)自治区考评组结合各市自评材料,到申报考评的示范区开展实地考评,主要对示范区科技应用、生产流通、经营管理、基础设施等进行实地查勘,尤其是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和电商等建设情况.
(四)查看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其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