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4-11-01
关于开展2019年度长沙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园区、乡(镇)、街道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制造企业的智能制造能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长沙建设国家智能制造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办发〔2017〕23号)、《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长经信发〔2016〕148号)相关要求,现将第六批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长沙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智能化技改项目已开工建设或计划201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且项目投入运营后在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制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等方面有明显成效.

二、申报程序

(一)试点企业(项目)由企业注册地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园区内企业由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联合推荐).各申报企业对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企业(项目)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的企业(项目).推荐部门应加强对最终获批的试点企业(项目)的指导,并对其发展智能制造给予重点支持.

(三)获批的试点企业(项目)原则上需在 长沙工业信息智能调度管理系统 (http://www.icsjx.com/)或 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 (http://61.187.135.174/SF_web/)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并按时更新项目进度.

四、相关要求

(一)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负责组织本辖区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并单独报送至长沙市工信局;

经开区、高新区以外企业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送宁乡市工信局209室(产业发展科),企业(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52993244@qq.com.

(二)宁乡市级财政对试点企业(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予以支持.获批的试点企业(项目)在正式投入运营后,提出验收申请,长沙市工信局按《关于印发的通知》(长经信发〔2016〕148号)要求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根据《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18〕31号)要求,只有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企业才能享受智能制造相关政策和宁乡市装备补贴600万支持的政策.

五、联系方式 宁乡市工信局联系人:喻娉婷13549642199(经开区、高新区以外企业上报工信局) 宁乡经开区:徐洋

16607314121 宁乡高新区:周婵18670077488 长沙工业信息智能调度管理系统:刘婷婷,

电话:15974191541. 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胡子健,

电话:88665482. 附件: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预申报书 宁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预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2019年月日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

一、企业和项目基本信息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组织机 构代码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手机 传真 E-mail 总资产(万元) 负债率 信用等级 上年销售(万元) 上年税金(万元) 上年利润(万元) 是否是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是否企业简介(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限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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