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4-11-14

(二)考生自愿报名 个人志愿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户籍所在教育局要求,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在户籍所在我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 填报志愿 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提交《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客观、准确填写,其中考生志愿栏中 项目计划来源 、 培养类型 、 培养层次 等信息必须符合湘教发[2018]17号附件

22、附件23中备注栏要求, 培养学校 名称、 挂靠学校 名称、 直接志愿 、 服从志愿 中的招生专业(含乡镇)的名称必须与湘教发[2018]17号附件2-19保持一致.

(三)学校推荐 初中毕业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安排专人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报名登记表》须毕业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异地就读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核对其《报名登记表》中考生信息与报考志愿,由所在毕业学校签署推荐意见.

(四)县市区审核和确定面试名单 审核 县市区教育局应组成专门班子依据学校和考生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特别是要重点审查户籍、学籍、年龄、志愿、民族生身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身份等信息.

2、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县区教育局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原则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7月8日前,各地汇总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含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面试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材料包括: ⑴2018年衡阳市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 ⑵2018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18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湘教发[2018]17号附件20-21) ⑶《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湘教发[2018]17号附件23,简称《考生信息表》) ⑷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情况说明(包括经调剂递补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说明(须含调剂依据)以及面试人员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情况说明) ⑸民族乡计划加分意见 ⑹考生面试记载表 ⑴-⑸每县(市)区一式二份,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⑹务必由考生本人填写完整(面试考官填写处除外),并贴好照片(照片左下角应加盖区县教育局公章),由县市区审核无误后,分培养类型、培养学校按《考生信息表》的顺序分类夹好报送.

(五)市州确定名单、面试、核定总成绩. 市教育局对各地上报的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面试考生名单进行审定,协助培养院校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考生面试记载表、签字笔(特长展示,器械自备)等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和程序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在面试前将面试要求和其专业方向传达到每位考生.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核定结论在面试结束后3天内告知县市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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