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4-11-15 |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西街214号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
电话:1360816808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2楼邮编:620020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
电话:028-38221120 传真:028-38234699 2018年11月20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40万元.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每包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会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并谈判后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报价应全面评估整个项目的所有成本,谨慎报价,拒绝恶意低价中标,本项目报价不可低于成本,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评审办法 详见
第五章
4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投标人出具的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经营状况的承诺函(盖鲜章);
(3)谈判承诺及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谈判 不接受
6 保证金 (1)金额:8000元,供应商无故不履行合同时,保证金不退还.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财富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697 2680
5250 3319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2)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开标结束请将开户行证明传至028-38234699. (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A)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文件;
(B)在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无故不参于开标的;
(C)无故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的;
(D)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E)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 履约保证金 (1)合同总金额的 /;
(2)交款方式:与采购人协商;
(3)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4)履约保证金在设备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8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 (1)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