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8-02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 扬州市文明办 扬州市教育局扬教发〔2019〕55号 关于评选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的 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全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现就推荐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按照《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暂行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评选.

三、工作要求 1.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扬州市文明办、扬州市教育局成立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的评审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成立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地特级班主任候选人的推荐上报工作. 2.各地推荐小组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好工作职能,明确责任、吃透标准、规范程序、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评选过程中要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坚持师德为先,实绩为重,真正评选出一批德能兼备、社会认可、家长和学生满意的优秀班主任.要注重向乡村优秀班主任和高中优秀班主任倾斜,优先推荐师德表现好、教育教学实绩特别突出的优秀高中班主任(一般应在2013年以来获得扬州市教育局表彰的 高中教育先进集体 中的班主任、 高中十佳班主任 中产生)和乡村优秀班主任,在评选条件等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 3.各地确定的推荐人选,要在候选人所在学校和县级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各地需严格把好师德师风关,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意见,同时请当地纪委监委派驻组进行廉政反馈. 5.各地在评选推荐过程中,注意发现典型,积极宣传典型,总结好经验、推广好作风,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6.所有申报人员需手写《承诺书》,承诺①材料真实性;

②未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③自入选后5年内不调离现任教县(市、区)中小学教育系统,乡村中小学教师须继续在乡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④入选后,5年内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退休或组织安排的除外);

⑤入选后,将更好的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参加特级教师(班主任)牵手乡村教育行动等.对违背承诺者,将取消其特级班主任称号.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需向市教育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1.推荐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的工作总结. 2.《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3.申报对象的师德师风鉴定意见书. 4.当地公示结果说明以及网站公示截图(学校公示情况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5.每位推荐人选的材料: (1)《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四份).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3)班主任工作年限和班主任工作有关实绩证明(须有近5年来任职班级的成绩).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或案例、论著、科研课题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能反映指导青年班主任的过程材料,被指导对象在班主任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 (6)开设县(市、区)级及以上班会研究课、示范课或班主任工作(德育)讲座的证书. (7)近5年参加各类培训的证明材料,读书笔记. (8)近5年年终考核材料. (9)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材料、民意测评材料及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等. 以上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其中(2)―(9)需提供电子扫描件.除 高中教育先进集体 高中十佳班主任 外,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二)材料上报的时间要求.各地、市直各学校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扬州市教育局师资处.联系

电话:87361109 ,

邮箱:87361109@163.com . 附件: 1.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暂行办法(2017年) 2.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3.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4.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申报表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 扬州市文明办 扬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1 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暂行办法 (2017年)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扬州市委《关于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扬发〔2015〕31号),参照《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和《扬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 第二条 评选条件 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 是授予班主任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中小学教师的荣誉称号.评选时应遵循 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实绩为主 的原则,并具备以下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德育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声望,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或两次县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乡村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最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对违反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八不准 要求的一票否决. 2.班集体建设要求.所任职的班级管理制度科学健全,管理高效有力,讲究工作艺术,形成自身独特的班主任工作风格,所带班级班风优良,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

1、2项为必备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有系统、扎实的班主任工作理论基础,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掌握教育学、班级管理、主题活动策划组织等德育知识技能.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在引领学生健康成长、转化后进生、接纳帮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帮助有特殊困难学生等方面经验丰富,成果显著,事迹感人.同行、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不低于95%. (2)曾获得行政部门授予的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 十佳 辅导员等相关荣誉称号;

或所带班级荣获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先进中队)等荣誉称号;

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荣誉;

或参加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市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成绩;

或获得市级高中教育 先进个人 、 教学功臣 等荣誉称号;

或获得市级高中教育先进集体(班级教师团队)中的班主任. (3)近5年来,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育学生核心素养,所任职班级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优异或进步特别显著,居本区域同类学校领先水平. (4)近5年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德育主题教育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好评;

或参与(含组织和指导班级学生参与)教育局、文明办、团委等部门组织的各项班级活动获市级及以上表彰;

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我们的节日 、经典诵读、 美德少年 进校园等主题活动中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科研及成果要求.具有较强的班集体建设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能掌握班集体建设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德育科研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成果的优先考虑: (1)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管理艺术性强,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及会议上进行经验推介. (2)积极参加省市级德育科研课题研究,相关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或获得县级以上奖励. (3)积极撰写德育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德育研究论文等,或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大赛中获奖. 4.示范指导要求. (1)热心青年班主任培养工作,在教育工作中能很好地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指导过2名及以上青年班主任,每学年听被指导青年教师班会课或有关德育活动不少于10节(次),且被指导教师进步明显.或开设县(市、区)级及以上班会研究课、德育活动课2次及以上. (2)已成为扬州注册志愿者.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5.继续教育要求.参加县(市、区)级以上各类班主任(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阅读1本教育类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

或参加全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后备人才高级研修班学习. 6.班主任年限要求. (1)原则上为现任班主任,且近5年至少有4年班主任工作经历. (2)累计班主任工作经历12年以上,至少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小学可以为小循环). 第三条 评选名额 1.扬州市特级班主任一般每2年评选1次. 2.首批评选扬州中小学市特级班主任20名,以后每批评选10名. 3.评选推荐名额由市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在职中小学班主任数并参考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分配.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各地、市直各学校要充分宣传发动,组织班主任申报.符合评选条件者可向学校申报,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材料评审、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群众评议等办法(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教师总数的80%.学生测评为所带班级的所有学生,家长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2.县(市、区)初评.各地相关部门组建专门的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深入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民意测评、查看资料等形式,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考评,特别要注重对班主任工作实绩的考评,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审工作委员会报送《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申报表》和候选人汇总名单.市直学校班主任候选人由市教育局负责推荐. 3.市级评审公示.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专业能力考核(主要包含教育情景问答、班会课设计、专家答辩等)和材料评审.评选结果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扬州文明网、扬州教育网等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命名表彰.由扬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命名表彰,并给予在职在岗的特级班主任相应津贴. 第五条 评选的有关政策要求 1.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生与其荣誉称号极不相符的行为,将取消该荣誉称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凡在申报市特级班主任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 3.各地、各学校在评选推荐市特级班主任的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典型,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充分调动广大班主任的积极性,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普教名额 职教名额 宝应县

2 1 高邮市

2 1 江都市

2 1 仪征市

2 1 邗江区

2 1 广陵区

1 开发区

1 蜀冈―瘦西湖风景区

1 生态科技新城

1 市直学校

2 1 合计

16 6 备注: 1.各地市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要兼顾各个学段.同等条件下, 高中教育先进集体 中的班主任、 高中十佳班主任 和具有一年及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优先. 2.市直学校每校可申报1人,初评优胜者进入市级评审. 附件3 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主任年限 现任职班级 政治面貌 最高 学历 最高学位 现任教师职务及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及时间 城/乡 有无支教经历 联系电话 (手机) 备注 联系人:联系

电话:0 附件4 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 评选申报表 单位姓名任职班级 填表时间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 扬州市文明办制扬州市教育局填表说明1. 本表供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使用(一式四份). 2. 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准确,具有代表性,并按要求填写.可根据实际填写内容调整表格大小,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 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或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4. 被推荐人选经评审和审核批准后,本表1份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另3份分别存入市文明办和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文书档案.

一、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2寸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民族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出生地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学历学位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班主任年限 现任班级 电子邮箱 移动电话

二、职业道德情况 师德及思想政治表现 年度考核 情况 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 (不受近5年限制) 综合荣誉称号或奖励名称 时间 表彰奖励单位 备注 受处分情况 (不受近5年限制)

三、班主任工作情况 1. 工作以来班主任主要简历(按学年填写,毕业年级需注明)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学校(单位)何班级任职 班级教育教学 绩效 证明人 以上合计:班主任工作年限 年,其中毕业班班主任工作年限 年. 2. 工作以来班主任工作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情况 时间 班主任工作荣誉称号或竞赛所获奖项 组织单位 备注 3. 近5年德育主题活动(项目)获奖情况 时间 项目名称 组织单位 备注 4-1近5年德育工作经验推介情况 时间 讲座(报道)名称 会议(媒体平台)名称 推介对象(仅填写会议对象) 4-2近5年德育课题研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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