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8-02 |
编制依据
1 2. 信息采集表分类
1 3. 填报学校范围
2 4. 填报要求
3 5. 通用填报内容说明
3 6. 信息采集表具体填报说明
6 6.1 学校基本信息表
6 6.1.1 填报说明
6 6.1.2 指标解释
6 6.2 学校详细信息表
7 6.2.1 填报说明
7 6.2.2 指标解释
7 6.2.3 逻辑关系
10 6.3 单体建筑物详细信息表
10 6.3.1 填报说明
10 6.3.2 指标解释
11 6.3.3 逻辑关系
16 6.4 校舍场址安全排查信息表
16 6.4.1 填报说明
16 6.4.2 指标解释
16 6.5 校舍场址防洪安全排查信息表
18 6.5.1 填报说明
18 6.5.2 指标解释
18 6.6 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信息表
19 6.6.1 填报说明
19 6.6.2 指标解释
20 6.7 校舍鉴定信息表
21 6.7.1 填报说明
21 6.7.2 指标解释
21 6.8 学校布局规划调整信息表
24 6.8.1 填报说明
24 6.8.2 指标解释
24 6.9 校安工程校园规划信息表
26 6.9.1 填报说明
26 6.9.2 指标解释
26 6.9.3 逻辑关系
27 6.10 校安工程单体建筑物规划信息表
28 6.10.1 填报说明
28 6.10.2 指标解释
28 6.10.3 逻辑关系
29 6.11 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表
29 6.11.1 填报说明
29 6.11.2 指标解释
30 6.11.3 逻辑关系
38 6.12 校安工程实施后学校情况信息表
39 6.12.1 填报说明
39 6.12.2 指标解释
39 6.12.3 逻辑关系
40 6.13 校安工程资金信息表
40 6.13.1 填报说明
40 6.13.2 指标解释
41 6.13.3 逻辑关系
43 6.14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信息表
44 6.14.1 填报说明
44 6.14.2 指标解释
44 7. 表间逻辑关系
45 本解释说明用于规范《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表的填写规则和具体内容. 本《解释与说明》由全国校安办负责编制与解释. 1. 编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11个部委会签印发的校舍安全工程三个配套文件,即《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有关规范与标准. 2. 信息采集表分类 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阶段需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下: 校安工程实施过程 需填写表格 工程组织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信息表 排查 校舍场址安全排查 学校基本信息表、校舍场址安全排查信息表 校舍防洪安全排查 校舍场址防洪安全排查信息表 建筑物安全排查 单体建筑物详细信息表、学校详细信息表、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信息表 鉴定 建筑物鉴定 校舍鉴定信息表 规划 学校布局调整 学校布局规划调整信息表 校园规划 校安工程校园规划信息表 单体建筑物规划 校安工程单体建筑物规划信息表 工程建设 加固 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表中除拆除情况信息子表、可行性研究信息子表、立项信息子表、勘察信息子表外的其他表格 拆除重建 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表中所有表格 拆除 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表中的拆除情况信息子表 安全 不填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表 完全新建 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表中除拆除情况信息子表外的所有表格 工程实施后校园情况发生变化的,均需填写校安工程实施后校园情况信息表 资金管理 校安工程资金信息表(包括资金预算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信息采集表填写单位及说明如下: 序号 表名 填写责任单位 备注
1 学校基本信息表 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每校区填写一张.
2 学校详细信息表 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每学校填写一张.
3 单体建筑物详细信息表 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每栋单体建筑物填写一张
4 校舍场址安全排查信息表 地方政府委托的排查单位或当地校安办 每校区填写一张
5 校舍场址防洪安全排查信息表 当地水利部门或当地校安办 每校区填写一张
6 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信息表 地方政府委托的排查单位或当地校安办 每栋单体建筑物填写一张
7 校舍鉴定信息表 地方政府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或校安办 每栋单体建筑物填写一张
8 学校布局规划调整信息表 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9 校安工程校园规划信息表 当地校安办 每学校填写一张
10 校安工程单体建筑物规划信息表 当地校安办 每栋单体建筑物填写一张
11 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表 当地校安办 每栋单体建筑物填写一张
12 校安工程实施后校园情况信息表 当地校安办 每学校填写一张
13 校安工程资金信息表 各级校安办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信息表 各级校安办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 填报学校范围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对象学校,即全国城市、县镇和农村所有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办、企业办以及民办中小学校.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 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复合办学形式的学校均作为整体填报,不需要将学生、教师和办学条件分开填报. 4. 填报要求
一、学校基本信息、学校详细信息、单体建筑物详细信息等基础数据应根据学校和校舍当前的真实情况填写.
二、校舍场址安全排查信息表、校舍场址防洪安全排查信息表、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信息、校舍鉴定信息表根据排查鉴定机构出具的校舍安全排查鉴定报告填写.
三、布局规划调整表、校安工程校园规划信息表、校安工程单体建筑物规划信息表根据排查鉴定结论、本地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方案填写.
四、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表、校安工程实施后校园情况信息表根据校舍加固改造施工的实际情况填写.
五、数据采集表所填报的所有资金数据最多可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数据不保留小数,一律取整.
六、所有信息均应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七、信息采集表用A4纸打印. 5. 通用填报内容说明
一、每张信息采集表分为表头、表体和表脚.表头用于说明信息采集对象,表体为信息采集对象的具体内容,表脚用于标注填写责任人及审核责任人,其中每张信息采集表中的表脚内容一致.
二、表头中信息填报要求如下: 1. 普通中小学的学校代码:由1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按教育事业统计编码规则和要求填报.其中前6位采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其余为自编码.解释如下: 第
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 第
三、第四位为地(市、州、盟)标识. 第
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标识. 第七位至第九位为乡、镇标识. 第十位至第十二位为学校顺序标识. 第十三位、第十四位为学校类别标识. 第十五位为学校办别标识. 第十六位为学校所在地城乡标识. 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校代码: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6位采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码,与教育事业统计中4位代码一致,学校不得自行编码.解释如下: 第
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 第
三、第四位为地(市、州、盟)标识. 第
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标识. 第七至位第十位为学校顺序码,与教育事业统计中4位代码一致. 3. 学校名称: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全称进行填报,与公章一致. 4. 学校类别:分类为 11-小学,12-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小学小学,17-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8-小学教学点,19-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
21-完全中学,22-高级中学,23-初级中学,24-一贯制学校,29-其他学校附设中学班;
31-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完全中学,32-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高级中学,33-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初级中学,34-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一贯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