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5-01-06
企业职工退休和基本养老金待遇审核 有关政策 今天主要学习三个问题:一是退休政策;

二是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三是关于职工死亡待遇、遗属待遇问题 职工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提出退休申请,参保单位对申请退休的职工档案进行核实,或参保单位根据掌握的职工基本信息直接对档案情况进行核实申报.

对于档案关系在档案托管机构的,由档案托管机构对申请退休人员的档案进行核实申报.经人社局审批后,报经办机构进行待遇计算发放.

一、退休政策和工龄认定

(一)正常退休政策

1、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参保单位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根据豫政〔2006〕29号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提前退休政策

1、特殊工种退休.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国有企业和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满9年,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病退职.男年龄不满五十周岁,女年龄不满四十五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政策性提前退休.我市目前有两种情况,一是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二是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职工工龄满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或工龄满30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根据豫政〔2006]29号文件规定,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在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且参加了养老保险;

二是达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是个人缴费满15年.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职工才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四)关于工龄认定问题

1、下乡知识青年工作年限的认定 凡在1962年至1983年底期间,由我省各级知青办和劳动部门统一组织下乡插队、插场(含投亲靠友)的原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工作后,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均从下乡插队、插场之日算起. 下乡知识青年虽然户粮关系由城镇转到农村,但本人实际仍在城镇未下乡的,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 原下乡知识青年在农村插队期间进入各类学校学习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 原下乡知识青年在农村插队期间,曾被劳动教养,其劳动教养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劳动教养前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和劳动教养后参加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原下乡知识青年在农村劳动期间曾被判刑的,其判刑前参加劳动的时间和服刑期间,均不计算工作年限. 原在兵团、农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经组织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其在兵团、农场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工作年限. 原下乡知识青年经批准回城,待业一段时间后又参加工作的,下乡插队时间与重新参加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规定精神,应按下乡插队之日计算.如人已下乡,户、粮关系未及时转办的,应按本人实际下乡之日计算.虽从实际下乡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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