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8-03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不应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碎石、1万吨机制砂、1万吨石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邑群兴建材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公章)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 编制 主持人 姓名 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号 专业类别 本人签名 王燕00014744 B242204103 冶金机电 主要编制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号 编制内容 本人签名
1 王燕00014744 B242204103 工程分析、主要污染物产生预计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建议
2 赵红梅
00020098 B24220320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评价适用标准、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碎石、1万吨机制砂、1万吨石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临邑群兴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赵英军 联系人 赵英军 通讯地址 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王郑村西500米 联系电话
13905346098 传真 邮政编码
251200 建设地点 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王郑村西500米 立项审批部门 临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1424-50-03-063556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117.8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6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3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临邑群兴建材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碎石、1万吨机制砂、1万吨石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临邑县天福植物保健油厂用地进行建设,其中建设办公用房200平方米,生产车间600平方米,料棚1500平方米.购置碎石设备、制砂机2台(套),可实现年产5万吨碎石(其中生产的1万吨碎石用于机制砂生产,其余外售)、1万吨机制砂、1万吨石粉的规模.本项目总占地5117.87m2,建设地下式的石子粉碎、筛分生产装置一套,机制砂生产装置一套,及相应的辅助配套装备.
一、项目内容
1、拟建项目具体组成 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具体组成见下表. 拟建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主要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碎石及机制砂生产车间 主要包括碎石设备、制砂机等 年产5万吨碎石、1万吨机制砂、1万吨石粉 辅助工程 料棚 建筑面积1500m2 全封闭,料棚内设雾状喷淋设备,存放原料及成品 公用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200m2 生活办公用房 供电系统 4万kWh/a 临邑县供电公司 供水系统 1780m3/a 临邑县政供水管网供应 环保工程 废气 运输车辆动力起尘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石料在装卸、贮存、上料过程中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山石等在粉碎、筛分工序,及石子制砂、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拦截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同时企业在厂区四周设立金属防尘网 达标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排污旱厕自然蒸发;
车辆冲洗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 固废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石子加工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作为石粉外售;
沉淀池的泥砂均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 ―― 噪声 建筑隔音、距离衰减 ―― ?
2、公辅工程 ⑴供水:本项目新鲜水用水总量为1721.5m3/a,由临邑县供水管网供应,主要是工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运输车辆冲洗水,具体分析如下: ①本项目工作人员4人,用水量标准取50L/人?d,年用水时间取300天,则办公生活最高日用水量为0.2 m3,即60m3/a. ②生产用水主要是料棚喷淋用水,喷淋用水量为2m3/d,600m3/a. ③本项目年需运输原料7万t,单车一次运输量最大为25t,则每年需运输2800辆・次.运输车辆需要冲洗,冲洗水量约0.4m3/辆・次,1120 m3/a. 因此,该项目总用水量为1780m?/a. ⑵排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为0.16m3/d,48m3/a,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自然蒸发;
运输车辆冲洗水排放系数按0.8计算,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896m3/a,车辆冲洗水经渠道进入沉砂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⑶供电:本项目用电由临邑县供电网提供.年用电量为4万kWh.
3、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 序号 原辅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1 山石 t/a
15000 2 青石 t/a
35000 3 建筑垃圾 t/a
20000
4、设备情况 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碎石设备
1 套2制砂机
1 套
5、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二、工程规模 本项目年产5万吨碎石(其中生产的1万吨碎石用于机制砂生产,其余外售)、1万吨机制砂、1万吨石粉. 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的产品和生产工艺不包括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
2、 三线一单 合理性分析 a、厂址选择与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临邑县共有6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 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临邑县生态保护红线区 德州市临邑红坛寺森林公园防风固沙生态红线区 东至宋家村东口,西南至信家村西口,北至西郝村;
德州市利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大王庄村南部、郑家村西部,沙窝村北部、砖瓦窑厂东部 德州市红坛寺森林公园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生态红线 东至齐家庙村,西至芦坊村,南至钟家村,北至河沟埃村 德州市临邑县东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 杨家村南部,马家村东北部,率家西北部 德州市王芦村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 东至刘中楼村,西至小张庄村,南至郑家村南,北至曲杨村北 德州市临邑县西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 东至前桥村,西至王佃雨村,南至大小刘庄,北至韩岭村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 b、厂址选择与当地环境质量红线的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临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c、厂址选择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用水量及用电量较小,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d、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负面清单内容 项目情况 是否属于负面清单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 不属于
2 在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生态红线区域内改变生态功能的项目. 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 不属于
3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信件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工业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20t/h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本项目不加热. 不属于
4 以下9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专业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项目不属于清单中规定的入园入区的9类项目之列. 不属于
4 畜禽禁养殖区内的养殖项目. 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 不属于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项目满足产业政策的要求. 不属于
6 新增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不属于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不属于
8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9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10 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
11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木炭项目. 不属于
12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13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属于光气及光气化产品项目. 不属于
14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
15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项目不排放高盐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 不属于
16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不涉及重金属. 不属于
17 新建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项目属于机加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不属于
18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项目不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量. 不属于 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符合《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文要求. 该项目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