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5-01-12

(4)为本项目(或某标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某标包)投标. (5)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2.6.4.3 节能产品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执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5.3 本项目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④ 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 注:1.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支票及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开立账户开具及汇出;

3.上述四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在2018年7月26日16时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其他以递交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支票形式递交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302室) (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和银行保函递交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03室(3)电汇形式递交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286962738627 16.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18.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1套正本,5套副本,正本需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供开标之用、所有副本需封装在同一个信封中. 1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31日13时―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期:2018年7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受理区. 22.1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8年7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23.1.2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采购人或其授权人

1 人及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4 人共

5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23.2 评标方法: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5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货物或由各种设备和材料集成的系统.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合同条款 项目需求书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标准 5.2 招标文件中的 条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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