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1-12 |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国家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2016.1.1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2018.1.1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7.16修订,2017.10.1起实施);
(8)《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2018.4.28修正);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二)符合国家政策性分析 该项目主要从事金属薄板的印刷和销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第一类 鼓励类 第十九项 轻工 第15条 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配套光固化(UV)、薄板覆膜和高速食品饮料罐加工及配套设备制造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 该项目建设于寿光市台头镇郑辇村.该地块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交通方便.根据寿光市城镇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因此符合寿光市城镇总体规划建设.
三、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建设规模
(一)项目名称:15000吨/年彩印薄板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寿光市台头镇郑辇村,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
(四)建设规模: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生产车间2座,其中印刷车间1280m
2、覆膜车间370m2;
项目购置安装放卷机、金属板材双面覆膜线、收卷机、金属板材涂料机、平板胶印机等相关设备16台(套);
项目建成后具备15000吨/年彩印薄板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0.85%.
(五)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1. 表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t/a) 年运行时数(h/a)
1 彩印薄板
15000 4800 1.1 覆膜薄板
7500 4800 1.2 印刷薄板
7500 4800
四、项目基本组成
(一)项目基本情况见表2. 表2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工程 类别 主要内容 说明备注 主体 工程 印刷车间 位于厂区北侧,建筑面积为1280m2,放置开平机、平板胶印机、涂料机等设备,内设烘房1座(电热管烘干机),涂铁、印刷工序共用1个烘房 原有 覆膜车间 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为370m2,放置放卷机、金属板材双面覆膜线、收卷机等设备,内设固化间1座(电炉2台) 原有 储运 工程 原料堆存区 生产车间内设置原料堆存区 原有 厂区内部运输 叉车 / 外部运输 汽车 / 辅助 工程 辅助用房 办公室等辅助用房暂时设置在车间内 / 公用 工程 供水 寿光市供水管网 依托 排水 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由罐车拉至台头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供电 由寿光市供电公司供给 依托 供暖 生活办公用空调取暖 / 环保 工程 污水处理 该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由罐车拉至台头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废气尾气 处理系统 涂料机、胶印机和烘房分别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送入UV光氧催化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P1)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