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5-02-09

一、完善设施布局,积极落实消纳场地 为解决我区建筑装潢垃圾消纳问题,促进建筑装潢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保障我区建筑装潢垃圾平稳有序中转和处置,2017年在泥螺山围垦区域内建设了镇海区泥螺山建筑(装潢)垃圾分类处置场,并于去年10月底开始投入使用,总库容量约90万吨,使用年限5年.同时,《镇海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实施,在该规划中各镇、街道明确了一处建筑装潢垃圾中转站,用于临时堆放、中转建筑装潢垃圾.

二、拓宽消纳途径,实现资源化利用 以减量化、资源化为目标,多方寻求新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现就近平衡、循环利用,杜绝信息不对称现象,破解建筑垃圾消纳难问题.2017年通过就近平衡、循环利用建筑垃圾,海涂围垦508万吨、绿化用土81.18万吨,基础回填93.21万吨,制砖利用126万吨. 开展建筑装潢垃圾分类处置,在泥螺山建筑(装潢)垃圾分类处置场内设立木料加工区、大件垃圾拆分区、混装物分拣区、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区、砖石混凝土块堆放区、可回收物堆放区、其它垃圾(可焚烧垃圾)堆放区和砖石混凝土块填埋区等,分类、中转、处置各类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和园林木质垃圾.其中,木质垃圾等可焚烧垃圾运往中科焚烧发电;

砖石混凝土块类就地回填;

有害垃圾类存储到一定量后运往北仑固废处理厂;

可回收物则回收利用.同时鼓励建筑(装潢)垃圾倾倒单位及个人事先分类.处置场地对于未分类的倾倒车辆,按照80元/车(农用车)收费标准收取分类、中转、处置费;

对于已分类的砖石类建筑垃圾允许免费倾倒.

三、加强源头管理,把好源头关 继续坚持 源头治理、严查重罚 原则,强化建筑工程开工前的渣土处置备案制度,在渣土清运两点一线审批管理过程中对运输单位、车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严把审核关,强化现场源头管理.严格要求工地出、入口硬化,配置冲洗设施,配备保洁人员,督促管理单位加强源头管理,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逐步淘汰老式运输车辆,鼓励采用新型环保清运车辆,有效减少清运过程中滴漏撒现象,目前已完成老式渣土车的更新工作.

四、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一直是建筑垃圾执法的重点领域.2017年,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累计查处各类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案件301起,占我局2017年度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罚款金额250万元,形成了有力震慑.自2014年以来我局积极尝试建筑垃圾 非现场 执法模式,利用市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监管系统和公安视频监控、路口抓拍系统、智慧城管监控平台,对主要道路上过往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比对、筛选,发现违规清运车辆,及时采取锁定清运资质及系统平台扣分等制约措施,同时处以严厉的罚款处罚,达到 管罚一体 ,推进执法成效巩固. 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在区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的基础上,抽调公安交警、城管、路政、运管等部门进行24小时全天候联合执法.积极开展全区道路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借助联合执法力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建立查处联动机制,对违规清运车辆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并且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日常巡查监管.目前,已经在镇海、高新两区交界处建成不停车称重系统,对超载车辆进行实时管控,充分发挥镇海、高新两区交界处卡点的作用. 虽然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提案中所指出的一样,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还存在少量偷倒乱倒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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