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2-16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6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26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3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
第九章 评审方法
57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6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越西县民政局(采购人)委托,拟对越西县民政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TDL磋商[2019]001号(最终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随机生成公布的编号5134342019000018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越西县民政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越西县民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688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
9、按时交纳磋商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