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5-02-25
杭电研通[2017]3号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了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和录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二)优先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复试专业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 一志愿考生 )相对于调剂生享有 复试优先和录取优先 待遇.

2、优质调剂生优先 优质调剂生源指毕业于

211 、

985 高校的统招本科生或有突出科研能力的调剂生.原则上享有 同等条件下复试优先和录取优先 的待遇.

二、组织与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核、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三)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以下简称 招生学院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本学院各专业(研究所)复试小组的工作.学院主管院长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人.

(四)各招生学院按专业(研究所)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具体复试工作.专业(研究所)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专业(研究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专业(研究所)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专业(研究所)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参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复试.

(五)各招生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方案,进一步优化评价方式方法,切实发挥复试考核的作用.

(六)各招生学院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参加面试导师的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熟知复试(面试)内容和复试评判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保证复试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质量.

(七)复试试题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卷等复试材料在使用完毕前均系机密材料,各招生学院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和有效.

(八)各招生学院要根据复试人数,提前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保障.

三、复试考核工作

(一)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各学院要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要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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