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5-03-12
内部明电发电单位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批盖章 李宏泰 等级 加急 ・明电 漳政办发〔2019〕6号 漳机发 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2019年 两节 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19年 两节 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8〕68号)要求,进一步保障我市 两节 期间生产稳定运行、项目加快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保障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一)积极宣传贯彻省、市有关保障 两节 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精神,组织指导我市符合条件企业,及时申报、兑现省级相关奖补资金.

(二)市级奖补措施: 凡2018年产值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在1-3月期间企业月度用电增量达到1万千瓦时及以上、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对用电增量部分按每千瓦时0.10元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各50%承担,省、市级增产增效奖励可叠加享受.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电力稳增长政策 1-3月,对享受省弃水期电价企业,按企业月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10元奖励,单家企业单月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全市月度用电量排名前20的工业企业,按月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10元奖励;

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自供区小水电自发自用的电量,每增长1千瓦时奖励0.10元;

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的电量,每增长1千瓦时奖励0.15元.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各50%承担,奖补企业若与第一条款重叠,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企业用工保障

(一)做好引进劳动力工作. 两节 期间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可给予相关机构和个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具体标准为:对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劳务协作基地、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协理员以及企业员工为我市缺工企业引进劳动力的,给予相关机构或个人5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对参加由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的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省内不高于2000元、省外不高于5000元的一次性交通、食宿费用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二)启动 春风行动 招聘活动.各地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适时启动专项招聘服务活动,开展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多渠道满足春节期间企业用工.

(三)认真做好企业稳岗工作.对辖区企业依法缴纳失业保险,企业当年交纳失业保险的职工裁员率低于当地登记失业率的,给予企业上年度缴交失业保险金总额50%的补贴.认真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 护航行动 工作,所需资金由市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