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5-03-13

五、补助发放 1.引进高层次人才经确认并到岗落地后,由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部门或省直(中直)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将安家补助先行垫付给用人单位. 2.各设区市(区)组织部门或省直(中直)单位将以下材料适时报备省人社厅,由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初核:(1)申请补助经费的函,包括补助人员名单、经费支出情况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及认定依据材料;

(3)财政部监制的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凭证,以及单位账户名、账号、开户行. 3.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对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定,并于每年年底前向省财政厅申请核拨经费. 4.省财政厅将经费核拨至省人社厅,由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经费拨付给各有关设区市(区)组织部门、省直(中直)单位. 5.安家补助只能用于所引进人才本人,不得挪用于其他人员.

六、附则 1.按照 就高从优不重复 原则,对之后入选福建省引才 百人计划 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应抵扣省级安家补助经费. 2.申报对象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支持资金的,按照闽委人才〔2015〕5号文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3.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认真审核把关申请材料,切实做好申报确认工作. 4.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开发处反馈. 附件: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表格可登录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网或福建引进人才网下载) 2.人才服务窗口及联系方式 附件1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国籍(地区) 户籍民族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 所学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执业资格名称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申请人才类别 A类( ) B类( ) C类( ) 引进区域 境外引进( ) 国内引进( ) 引进方式 受聘( ) 合作( ) 创业( ) 受派( ) 对应条件

1、

2、

3、 提供依据

1、

2、

3、 主要学习 工作简历 个人业绩简介 以下为 受聘 、 受派 类人才填写 工作单位 担任职务 合同期限 合同约定年薪 前3个月实 际支付薪酬 合同约定来 闽工作时间 合同约定每年在闽工作时间 派出单位 派出单位职务 以下为 合作 、 创业 类人才填写 创办企业名称 (合作平台名称) 担任职务 企业注册时间 (平台成立时间) 约定每年在 闽工作时间 自有资金 股权占比 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简介 本人声明,本表所填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机构(个人)信息 推荐机构名称 或推荐人姓名 推荐人单位 及职务 推荐机构证 照号或推荐人 身份证件号 用人单位意见 上述信息准确无误,并承诺安家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该引进人才,不挪作它用. (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平潭)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省直(中直)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经 等单位会议研究,认定?同志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 与会人员: (公章) 年?? 月? ?日 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 复核意见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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