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8-03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青岛市市南区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5 1.2编制依据…5 1.3适用范围…5 1.4工作原则…5 1.5风险评估…5 1.6事件等级…7 2.组织指挥机制
8 2.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8 2.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9 2.3 成员单位职责…10 3.监测预测
12 3.1 预防…12 3.2 监测…12 3.3 预测…12 4.预警
13 4.1 预警分级…13 4.2 预警发布…13 4.3 预警响应
14 4.4 预警变更与解除
14 5.信息报告
14 6.应急处置
16 6.1 先期处置…16 6.2 分级响应与指挥协调…15 6.3 现场指挥部
18 6.4 应急处置措施
21 6.5 扩大响应
29 6.6 应急联动
29 6.7 社会动员
29 6.8 应急结束
30 7.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30 8.恢复与重建
30 8.1 善后处置
30 8.2 社会救助
31 8.3 保险
31 8.4 总结评估
31 8.5 恢复重建
31 9.应急保障
31 9.1 队伍保障
31 9.2 物资保障
32 9.3 通讯保障
32 9.4 交通运输保障
33 9.5 治安保障
33 9.6 卫生保障
33 9.7 技术保障
34 9.8 生活保障
34 9.9 经费保障
34 9.10 避难场所保障
35 10.宣教培训与演练
35 10.1宣教培训
35 10.2 应急演练
35 11.责任追究
36 12.附则
36 12.1 预案制定
36 12.2 预案修订
37 12.3 预案实施
37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科学、有序应对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市南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市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市南区(含海域)及周边地区对市南区产生影响的地震应急处置活动.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统一指挥,综合协调;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军地协同,科学处置. 1.5 风险评估 青岛市所在区域位于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的华北地震区,历史上曾多次遭受过破坏性地震的影响.近年来,被国务院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近几年,市南区周边区域及附近海域地震活动较频繁,地震活动有所增强,发生了2003年6月崂山4.2级震群和2004年11月崂山4.1级震群.市南区人口稠密,高层楼宇众多,根据青岛市震害评估系统,一旦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将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可能引发地震地质灾害,并伴有火灾等次生灾害.主要的风险因素: 加油加气站:市南区辖区共有12个加油站和2个加气站,平均分布在市南行政区域内,一旦发生中强度破坏性地震将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次生、衍生灾害. 高层建筑:统计数据显示,市南区主要高层住宅339幢,高层公共建筑76幢,电梯约3920部,一旦发生5.0以上的破坏性地震将可能发生坠楼、幕墙玻璃伤人、电梯事故、火灾等次生灾害. 人员密集场:市南区大型商场超市15处,星级、连锁酒店169家,酒吧、KTV等,共37处,老年公寓17处,医院(包括疗养院)34家;
辖区内共有中小学校(幼儿园)100所;
一旦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将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 市南区地下空间主要包含地下商城、地铁站、胶州湾遂道和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主要分布在各高层民用建筑地下.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可能会发生坍塌、火灾次生衍生灾害;
老旧房屋143处,一旦发生5.0以上的破坏性地震将可能发生坍塌、火灾次生灾害;
燃气设施,主要包括泰能天然气调压站以及区域内燃气输送管网,一旦发生5.0以上的破坏性地震将可能发生燃气泄漏,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供热设施,市南区内供热设施主要包含供热企业5家以及辖区内的热力输送管网,一旦发生5.0以上的破坏性地震将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火灾、爆管等爆炸(裂)、烫伤等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主要东西快速路、高架桥、立脚桥等,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造成交通堵塞;
风暴潮,市南区属于沿海地带,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可能伴随台风、风暴潮等极端天气,导致海水冲破海堤、海水倒灌、房屋、人员受损受伤等灾害事件. 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市南区福州北路东侧、颐中高山北侧,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可能导致崩塌、滑坡等地质次生灾害. 1.6 事件等级 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 1.6.1一般地震灾害(Ⅳ级)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步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 1.6.2较大地震灾害(Ⅲ级)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 1.6.3重大地震灾害(Ⅱ级)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 1.6.4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时区域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组织指挥机制 2.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救灾部队领导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城市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卫生计生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人防办、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红十字会、团区委、区政府新闻办、公安市南分局、市南交警大队、市南消防大队、市南边防大队、国土市南分局、规划市南分局、环保市南分局、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泰能天燃气有限公司,10个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地震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地震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组织指挥一般地震灾害应急事件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持;
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灾害的地震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负责组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队伍;
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
协调跨区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根据地震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
承担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2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办公室主任由区地震局局长担任. 较大级及以上的地震发生后,办公室主任自动转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区地震局局长担任.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
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建立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负责组织地震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做好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确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做好地震应急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协调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区地震局:加强与上级地震部门联系,密切关注震情速报、灾情速报、震情跟踪和趋势判定,根据灾情和指挥部部署,协调组织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接受和安排社会组织的应急救援队伍,协调救援行动. 驻区部队:根据灾情,按照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请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加强对市南区重要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区双拥办负责救援部队的协调工作. 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抢救被压埋人员;
组织警力维护震后交通和治安;
负责因震灾死亡人员的身份验证和统计上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审核拨付. 区卫计局: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做好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区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赈灾募集捐赠,并提出需求,接受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区发改局: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协调联通青岛市分公司、移动青岛市分公司、电信青岛市分公司等单位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做好抗震救灾通信保障. 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功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泰能天燃气有限公司:做好辖区内燃气设施排除、抢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次生、衍生灾害.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抢险修复被破坏的市政道路.协调上级部门对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区商务局:协调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障等工作. 国土市南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协调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险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环保市南分局:负责地震期间环境污染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协助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区红十字会: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灾情,接受国内及国际对口组织的救灾紧急援助. 各街道办事处:按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居民群众避震疏散,做好本辖区内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震灾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地震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 区地震局要认真分析全区宏观前兆信息,遇到异常立即向青岛市地震局汇报;
落实青岛市地震监测预报和短临预报方案,按时参加地震会商会;
落实震情值班制度,做好 三网一员 (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建设和更新,确保运行正常. 加强地震灾害预评估预警系统数据更新及运行维护工作,为震后地震应急工作和趋势判定提供基本数据. 3.3预测 区地震局要根据市地震局年度地震会商结果及历年地震突发事件情况汇总等,按照 高度敏感、注重关联 的原则,对本地区的地震形势进行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根据《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地震预警分为中期预警、短期预警和临震预警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预警期一般为1年或稍长时间. (2)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预警期一般为3个月. (3)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预警期一般为10日. 4.2预警发布 根据《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地震中期预警(黄色)由国务院批准发布,地震短期预警(橙色)和临震预警(红色)由省政府批准发布. 在省政府已经对青岛市发布短期预警(橙色)的情况下,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区政府要根据青岛市政府和市地震局的预警情况,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警(红色).预警发布可以通过电话、电视、短信、微博、微信、网站等形式传达给社会公众.已经发布临震预警地区的人防部门,要根据市、区政府的命令,利用防空警报系统及时发布临震预警信息或解除预警信息. 4.3预警响应 预警发布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落实以下预警响应措施: (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做好信息监控、收集、会商报送.(2)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短信等宣传防震减灾应急常识、发布应对工作提示.(3)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对重点保护单位和重大危险源采取必要的紧急防护措施.(4)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5)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对重大目标和重点危险源的安全防护.(6)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7)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工作落实.(8)召集专家会商研判,提出决策建议.(9)根据事态的发展趋势,启动相应的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