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5-04-05
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41.

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预案体系

5 1.5 工作原则

5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6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6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6 2.3 督查机构及其职责

7 2.4 专家咨询组及其职责

7 2.5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8 2.6 企业事业单位、媒体职责及公众义务

12 3 监测与预警

12 3.1 监测

12 3.2 预警

13 4 应急响应

14 4.1 响应分级

14 4.2 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15 4.3 分级响应措施

15 5 应急终止

21 5.1 应急终止条件

21 5.2 善后处置

21 6 信息报送

21 6.1 信息报送要求

21 6.2 信息报送内容

21 7 应急保障

22 7.1 资金保障

22 7.2 通讯与信息保障

22 7.3 物资装备保障

22 7.4 应急科技保障

22 7.5 人力资源保障

23 7.6 纪律保障

23 8 监督管理

23 8.1 预案演练

23 8.2 应急能力评估

23 9 责任与奖惩

23 10 附则24 10.1 名词解释

24 10.2 预案管理

24 10.3 预案实施时间

24 1 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苏政办发〔2014〕15号)、《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政发〔2006〕2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利气象条件下持续性大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1.4 预案体系 《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连云港市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制订的专项应急预案.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信息报送、应急保障、监督管理、责任与奖惩、附则,将在《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所辖县区和市有关部门相关应急方案等组成.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源应急管理,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2)强化管理,统一领导.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多部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3)加强预警,及时响应.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气象、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提前预警、及时响应.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组织有关政府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重点排污单位编制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公众污染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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