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5-04-13 |
17 无害化公厕 至少设置一处公共厕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每处建筑面积不宜少于10平方米. 城管部门
18 垃圾收集站 建筑面积应控制在80-200平方米左右,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00米,应置于首层,独立用地.
19 垃圾中转站 每2-3平方千米设置一座,用地面积800-3000平方米,独立用地.
20 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点 建筑面积10平方米/处,服务规模0.48-0.64万人.宜与垃圾收集站合设,但应相对独立,不影响垃圾收集站作业.
21 配电房 开关房用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6米*5米),配电房宜按单层双公变配置,用地面积不少于72平方米(9米*8米),电房应置于首层,独立用地. 电力部门
22 农村客运候车站 每个村应至少设立一个候车站点,每个站点用地面积约为3-5O. 交通部门
23 社会停车场(库) 1.按0.8个泊位/户控制;
2.优先支持地上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
3.地上停车楼层高应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规定;
4.每个停车泊位的配建面积标准参照地下停车库配建标准执行;
5.农村其他产业项目和公服项目的停车配建按国家规范和广州市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注:1.为节约集约用地,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部分配套项目非独立用地设置. 2.村应合理制订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的建设计划,确保用地符合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结合村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