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5-04-30 |
1、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光市台头镇东庄村,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项目总建筑面积2187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877m2,仓库建筑面积160m2,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0m2;
项目购置车床、钻床等加工设备共15台(套);
原辅材料:挤出机螺杆、减速机、电动机、变频器、接触器、可控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钢辊、轴承、钢材、无铅焊条;
工艺流程:钢管、钢板-切割-车床加工-铣床加工-组装-焊接-成品;
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00套防水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2、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后经罐车运往台头镇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应确保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标准要求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的雨水管道;
落实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3、项目采用空调(电能)制冷和供暖,不得新建燃煤(燃油)锅炉;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等有效措施,确保外排废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音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采用吸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焊渣、下脚料收集后外售;
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7、项目竣工投产后,及时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8、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向我局备案. 公章 经办人: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