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5-05-06 |
331 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
331 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全市整治 九小场所 及小微企业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方案》、《全区整治 九小场所 及小微企业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整治 九小场所 及小微企业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整治范围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将
331 整治的范围扩展至人员密集、隐患突出、易引发 小火亡人 的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九小场所和因陋就简、隐患突出的小微企业(以下简称 9+1 场所),最大限度夯实整治基础、提升整治成效、扩大行动外延、丰富行动内涵、谋求长效治理,坚决做到隐患不除、决不收兵.
其中: 小商店:经营服装、百货、超市、烟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商业服务网点;
小学校: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
床位数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针对幼儿的教育场所;
小医院:诊所、不设床位或床位数30张以下的卫生院;
门诊部、护理站(院);
小餐馆: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型营业性餐饮场所,如餐厅、餐馆、饭店、烧烤屋及其它具有餐饮性质的场所;
小旅馆: 凡对外营业,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招待所、民宿等床位数小于50张的场所;
小棋牌室:建筑面积较小,从事棋牌等娱乐活动的场所;
小歌舞厅:建筑面积较小,设置有歌舞娱乐功能的舞厅、OK厅、小影院、茶吧、酒吧的小型公共娱乐场所;
小网吧:建筑面积较小,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
小美容:建筑面积较小的美容、洗浴、足浴、汗蒸的场所;
小微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生产、经营塑料、木材、化纤、棉纺等易燃物品,以及从事快递、仓储服务的小企业.
二、目标任务 明确 9+1 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的任务是 九个必须 ,即:消防管理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达到 四会 要求;
场所用房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车库、可燃夹芯板、彩钢板房、违法建设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得设置 9+1 场所;
装饰装修必须使用安全材料.场所内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胺酯泡沫夹芯板)装修;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违法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物品,所有外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金属栅栏、广告牌等或实施可能影响救援、疏散、逃生的行为;
消防设施、器材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施、器材主要包括烟感、简易喷淋、灭火器、应急照明灯以及逃生设备;
用电用气必须安全规范.规范管理用电、用气,无违法用电、用气现象,无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有条件的场所全部安装电弧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