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5-05-14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2月16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 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开标室(南校区3幢3312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2 月26日北京时间14:00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2月26 日北京时间14:30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2 月26日北京时间14: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上午9:00. 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账号:50001056800052500031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学校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19C0038 的采购计划编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办退还投保保证金咨询

电话:(023)65928235 备注:学校在放寒假和暑假期间,因财务处同步放假,其保证金将在正式开学后一周内退还,请各潜在投标人考虑此因素.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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