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5-05-21
市中环行审【2019】A-03号 关于枣庄市荣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精密高强铝合金铸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枣庄市荣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5万吨精密高强铝合金铸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枣庄市荣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精密高强铝合金铸件改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孟庄民营科技园兄弟路19号.区东侧及西侧为空地、北侧隔路为空地、南侧为纺织厂,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熔铸成型、机压锻造等车间6000m2,购置30t圆形蓄热室熔铝炉、电磁搅拌装置等设备34(套)台,项目建成后,可新增铝合金铸件产品2万吨,铝合金锻件产品3万吨.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熔炼压铸车间废气主要包括熔炼废气、精炼废气、灰渣处理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焊接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熔炼及压铸车间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并采取车间内通过洒水抑尘、车间密闭等措施来减少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 熔炼、保温、精炼及炉渣处理废气中颗粒物、SO

2、NOX、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及表3标准限值要求. 颗粒物、SO

2、NOX、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压铸冷却水、退火冷却水、淬火冷却水均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其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碱液喷淋塔定期更换的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1)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首先选用低噪音设备;

(2)高噪声源设备在厂房布置时,已尽量将其安排在厂中间位置,以减少其对厂界噪声值的贡献;

(3)对各种生产设备、泵、风机等采取隔震、减震设计;

(4)限制使用噪声峰值超标严重的机械设备.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工作.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①灰渣处理炉灰渣、废陶瓷过滤板集中收集后外售. ②熔炼检验样品、铸造工序不合格铸件、铸件锯切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冷料入熔炼炉重新炼. ③废切削液、废机油、碱液喷淋装置沉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五)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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