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8-04
光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4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8年4月4日光山县环境保护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6-85900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光山县紫水街道办事处熊弄街68号(邮编:465400) 序号项目名称 审批单位 发文时间

1 光山康恒环境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光山县环保局 2018-4-4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光山康恒环境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性质属于新建, 选址位于光山县寨河镇谢店子西北光山静脉产业园区内.项目占地面积85705 m2(约128.5亩),主要建设内容:1台130t/h振动炉排、高温高压、生物质燃料锅炉;

1套30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发电机1台(额定功率30MW,额定转速:3000r/min,年发电量约1.50*108kwh/a);

采用双曲线的钢筋混凝土循环水冷却塔1座,占地面积2500 m2(与垃圾发电厂共用);

烟囱:H80m、Φ2.5m;

全密闭燃料储存仓10000O,全密闭干料仓18000O;

除氧料仓间+锅炉房1045O、汽机房1000O、灰库250 m

3、底渣库500 m

3、消防水池500 m3,上料系统1套、破碎系统1套、灰渣输送系统1套、飞灰输送系统1套、旋风除尘+高效布袋收尘器1套、半干法脱硫系统1套、低氮燃烧+SNCR脱硝系统1套、布袋收尘器4台(灰库、破碎机、消石灰库、上料系统收尘);

综合办公楼与垃圾发电厂共用,厂区绿化面积1683O及配套建设的相关辅助设施等,总建筑面积38015 m2.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半干法脱硫+SNCR脱硝+高效布袋收尘+80米高排气筒处理废气工艺,设计年发电1.50*108kwh/a,使用的燃料为生物质(农林废弃物,年消耗24.71*104t/a)和柴油(柴油用于临时点火),耗用脱硫石灰粉700t/a、脱硝尿素500t/a.项目总投资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37万元,占总投资的1.79%.该项目使用燃料应严格控制为农林废弃物生物质,不得处理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不得掺烧燃煤等燃料.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县环保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优化施工方案,选择生态破坏小、占用土地少、污染较轻的施工方案.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 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

循环冷却塔用水水源取寨河地表水,依托垃圾发电厂化水系统处理;

锅炉排污水排入定排坑,同冷却水混合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

循环冷却水属于清净下水,进入复用水池后回用于湿式除渣系统补水、燃料库喷洒抑尘、主厂房及锅炉杂用水和厂区内绿化、道路抑尘等,剩余部分排入光山县污水处理厂收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光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生活污水经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冷却水系统,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

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的围挡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

施工产生的物料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

渣土和粉状物料运输全部封闭,施工期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 和 两禁止 要求.运营期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半干法脱硫+SNCR脱硝+高效布袋收尘+80米高的烟囱排放处理系统,运营单位须足量使用石灰、尿素、等辅助材料,去除烟气中的污染物,净化后的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80米高烟囱排放,确保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河南省2017严格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实施方案》要求的超净排放标准(烟尘Q10mg/m

3、SO2Q35mg/m

3、NOXQ100mg/m3);

原料破碎车间及渣仓、灰库、消石灰库等配套布袋收尘器+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厂区内道路、空地配备洒水抑尘设施,原料堆存场应配备安全防火措施,建设全密闭燃料储存仓、干料仓,并加强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堆料厂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实施施工场界围护结构;

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

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尤其是锅炉安全阀排气口等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规划设计厂区布局,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声环境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炉渣和袋式收尘器收集的飞灰,是一种优质无机肥料,外销用于生产复合肥的原料;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其它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在厂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妥善管理,其污染控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三)项目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确保《报告表》提出的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光山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应设立专门环保机构,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确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原料堆场须设置事故消防水的收集池,事故废水、废液须收集进入事故应急池,按照规定处理达标后排放,确保事故情况下废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

配套合理的原料收集、运输、贮存、调度和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五)设置废水、烟气、燃烧炉运行工况的在线监测装置,在项目投入运营前安装到位,并与县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系统联网.监测结果用电子显示屏在厂界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工况运行情况、各项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达标情况.

(六)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实施生产全进程控制,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物的生产量,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消减污染物的排放量,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七)合理规划并落实厂区绿化方案,建设足够宽度的厂界绿化隔离带,进一步削减噪声及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八)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与公众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杜绝 邻避 问题发生.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竣工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验收监测报告及意见报光山县环保局备案.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如果有相关的、符合该行业发展的更先进合理、更绿色环保的设备和技术,重点企业应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承担更多环境与社会责任,无条件的自我更新.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送光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备案,并按照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序号项目名称 审批单位 发文时间

2 光山县金隆砼构件制造有限公司金隆砼构件制造项目 光山县环保局 2018-4-4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光山县金隆砼构件制造有限公司金隆砼构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 位于光山县弦山办事处闸上店曹土井村民组、闸晏路西侧.项目占地面积20亩,主要建设内容:4栋封闭钢构生产车间、半成品间共7700m3,1栋160 m2简易办公用房、1栋钢架结构原料堆棚11025 m3,露天成品堆场6600 m2;

建设自动生产线2条,人工手工生产线1条,全封闭式水泥储罐2个,容量分别为60吨;

计划年产1255万块砼构件(其中自动化生产线的产成品有:透水砖600万块、渗水砖270万块、草坪砖130万块、连锁块220万块;

人工手工生产线产品有:水利工程砼构件六棱块15万块、六棱方20万块).主要生产设备有:三相料斗机、50搅拌机、自动化挤砖机、自动上板机、自动叠板机、B150振动筛、450型小型搅拌机(砖品面料搅拌机2台,人工水利砼构件生产1台)、叉车、铲车、链条输送带、震动床等11种24台套;

主要原辅材料耗用:河砂5730 m3/ a,石子1200m3/a,建筑垃圾10100 m3/a,石英砂67t/a,水泥4200t/a,白水泥80t/a及水、电、液压油、黄油、颜料、薄膜等;

项目配套建设有2座20 m3的生活污水化粪池、1座80 m3消防池、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等环保设施及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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