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8-04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核准(首次申请、增项、重新核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申请三级资质核准企业(不含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等需会同市有关部门审查的三级资质).

二、办理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本区,符合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住建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将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委托区实施的通知》(穗建筑[2018]72号)规定,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企业.

三、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核准所需材料表 序号 申报材料 申请事项 首次申请 增项 重新核定 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 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 原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7 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8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9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合法的财务报告

10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

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11 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

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12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13 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15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16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7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8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19 工程中标通知书

20 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

21 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2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

23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24 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25 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26 社保缴费承诺书 √ √ √ 备注: 1.根据申报的不同事项,按上表中打 √ 选项提供材料.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 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生成. 3.企业申报人员中技术工人为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人员的,应提供其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的章程;

4.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

5.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中,涉及企业跨省的,还应提供第25项;

6.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企业外资退出中,涉及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应提供第26项;

7.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资的或由外资变为内资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该证书注销证明;

8.首次申请劳务资质的,可以不提供第22项. 9.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的,除按上表提交申请材料外,尚需提交 下列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4)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 业绩材料的说明:(1)除提交总包单位《工程中标通知书》外,单独发包或总包单位通过发包确定专业承包企业的,还需提交专业承包工程《工程中标通知书》材料;

(2)除提交总包单位《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外,还需提交专业承包工程《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网上填报和上传材料.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 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http://www.gdcic.net/)进行填报,并生成申请表.同时,企业需将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并上传系统. 2. 网上递交申请.企业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含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在网上提交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企业无需向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3. 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企业,在 三库一平台 上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 可取件 后,企业可以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领取结果:(1)凭受理回执到广州市从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出件窗口领取;

(2)通过EMS邮寄送达(需要在申请时选择此项方式,邮寄费用到付).

五、办理流程图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2、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七、办事窗口 办理窗口:广州市从化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务窗口;

办理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128号;

联系

电话:87956502.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住建部令第22号) 7.《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9.《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十六条 10.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的通知》(穗建筑〔2014〕47号) 11.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的通知》(穗建筑〔2014〕886号) 12. 《关于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4〕891号) 13.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 1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15.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升级审批等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7〕169号) 16.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将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委托区实施的通知》(穗建筑[2018]72号)

十、备注 1.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相关文件 十

一、到场次数:不超过1次 十

二、常见问题解答 1.问企业哪些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前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 答:(1)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许可、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许可);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等需会同市有关部门审查的三级总承包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4)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等需会同市有关部门审查的三级总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以及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等需会同市有关部门审查的三级总承包资质)及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施工劳务资质(不含旧版建筑劳务资质证书的变更、延续、注销)等自2018年2月9日零时零分起,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各行政区、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增城开发区实施办理. 2. 请问如何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流程、审批时限、需要提供的材料等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详见建筑业企业办事指南.查询办事指南请登入登录(http://www.conghua.gov.cn)→工作机构→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可以查看各类建筑业企业资质业务办事指南. 3.企业在填报 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时出现问题怎么办? 答: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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