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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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4
二、验收监测依据
7 2.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7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7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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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9 3.1地理位置
9 3.2工程建设内容
9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13 3.4水源及水平衡
14 3.5生产工艺简介
15 3.6项目变动情况
18
四、环境保护设施
20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20 4.2其他环保设施
23 4.3环保设施投资及 三同时 落实情况
23
五、环境影响报告结论及批复
27 5.1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27 5.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37
六、验收执行标准
42 6.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 6.2厂界噪声标准
43 6.3其它标准
43 6.4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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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45 7.1监测分析方法
45 7.2监测仪器
46 7.3人员资质
47 7.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7 7.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7
八、验收监测结果
48 8.1生产工况
48 8.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49 8.2.1.2厂界噪声
53 8.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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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环境管理检查
57 9.1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执行情况
57 9.2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规章制度
57 9.3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58 9.4排污口规范化
58 9.5事故应急措施
58
十、结论与建议
59 10.1验收结论
59 10.2验收建议
60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昌吉市西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评价函[2011]635号);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昌吉市西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试生产的复函》(新环监函[2013]1276号);
附件4: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昌吉高新明德热力有限公司2*35t/h锅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高环发[2018]43号);
附件5:相关资料附件;
附件6:检测报告;
附件7: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三同时 登记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根据昌吉西区总体规划,昌吉西区主要分为东区、中区、西区三个分区,目前已经建成投产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东区,近几年,随着入驻企业数量的增多及原有企业产能的扩大,现有的第一供热站(一座2台25t/h蒸汽锅炉房,主要供热高新区内的东区)供热能力已经严重不足,本项目作为昌吉市西区基础设施的集中供热工程,设计建设一座规模为4台型号为DHL46-1.6/130/70-AII型锅炉和1合型号为SZL35-1.57/300/70-AII型蒸汽锅炉及相应的辅助生产工程,总供汽能力为140t/h,工程总投资概算7155.97万;
根据西区的实际供热需求本项目实际建设了一座2台DHL35-2.45/400-AⅡ型蒸汽锅炉及相应的辅助工程,实际总投资为8650万.本项目由新疆昌吉高新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立项,由新疆庆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昌吉高新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公司命名为昌吉高新明德热力有限公司. 本项目于2011年6月委托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写了《新疆昌吉市西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于2011年7月18日取得新疆环境保护厅关于《新疆昌吉市西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评价函[2011]635号). 本项目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于2012年10月竣工.2013年12月27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新疆昌吉市西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项目试生产》的复函(新环监函[2013]12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受昌吉高新明德热力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18年3月20日我公司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通过相关技术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编写了《昌吉市西区集中供热工程(2*35t/d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 .依据《方案》内容,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于2018年3月25-26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其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锅炉烟气中NOx排放浓度超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 2018年5月昌吉高新明德热力有限公司提出锅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计划,2018年5月委托乌鲁木齐市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写了《昌吉高新明德热力有限公司2*35t/h锅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18年6月10日取得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昌吉高新明德热力有限公司2*35t/h锅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昌高环发[2018]43号);
昌吉高新明德热力有限公司2*35t/h锅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项目于2018年6月15日开工建设,于2018年7月30日竣工,于2018年8月投入试运行. 受昌吉高新明德热力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又承担了锅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工作.接到委托,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于2018年8月3-4日对锅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 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验收报告. 1.2验收监测范围及内容 1.2.1验收监测范围 本次验收监测范围为:2台35t/h蒸汽锅炉,配套建设的2台多管除尘器、2套双碱法喷淋循环脱硫+低温氧化脱硝除尘系统及其他辅助生产的公用工程. 1.2.2验收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废气监测;
(2)厂界噪声监测;
(3)固体废物处理情况检查;
(4)废水处理情况检查 (5)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6)环境管理检查.
二、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染物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8.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4]35号2014;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2月1日;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