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5-05-29 |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数以现场招聘公告为准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在本科或研究生任意一学段中具有师范类全日制学习经历.
2、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的学科必须相一致.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并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待定
3、报考者一次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非师范类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和4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现场审查,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还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以"试讲+面谈"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现场公布为准.
3、面试程序和要求: (1)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面试流程:考生签到-抽签-候考―备考―面试-候分.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15分钟(其中试讲约10分钟). (4)面试成绩由5-9位评委听取考生试讲+面谈后予以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4、确定签约对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含60分)以上,否则不能确定为签约对象,也没有递补资格.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出现签约对象弃权,则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