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6-1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8.12.2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6.11.7);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2.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改)》(2016.7.2);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正)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10.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及2018 修改单;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及2016年修正);

1.2.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

1.2.3 其它依据 (1)寿光市环境功能区划;

(

2 ) 企业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及2016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 该项目建设于寿光市文家街道金光街以北文昌路以西.该地块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交通方便.根据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因此符合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

(三)土地符合性分析 根据《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因此符合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带动扩大就业,提升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顺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四)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表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序号 类别 对照分析 本项目是否满足要求

1 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文家街道金光街以北文昌路以西,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规定的一级、二级管控区内,因此,本项目选址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根据《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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