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5-06-18 |
经研究,同意对涉及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批复,请涉及各有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调项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批复内容及规模:批复的项目涉及资金2080.32万元、项目45个,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主管单位:织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各有关乡镇(街道)
四、建设期限: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30日
五、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一)直接补助贫困户模式 对于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按照每年每户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标准可直接补助,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支两委与贫困户签订协议保证滚动持续发展,确保稳定脱贫.
(二)入股分红摸式 将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合作社、企业、大户或种养殖能手)和村集体经济的,主要采取保底分红和入股分红两种方式. 1.保底分红方式年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经营主体应提供担保不低于投入资金的资金量或固定资产进行抵押. 2.股份分红方式享受分红的比例必须占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70%以上,项目实施单位应全程委派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经营管理. 3.利益联结协议由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民生监督员、群众代表与经营主体协商落实. 4.对于入股保底分红的,原则上入股协议分红不低于3年;
保底和股份分红协议期满后,若需合作继续签订协议实施,不再合作的,由经营主体退还入股本金给村集体,项目实施单位重新落实经营主体签订协议实施带动农户持续发展. 5.支持村集体经济必须是贫困村且贫困户参与投资收益分红,原则上根据本村实际召开会议决定,投资收益的50%作为本村贫困户分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效运营、惠及贫困户,且贫困户社员比例不得低于50%. 6.鼓励各地探索有效的利益联结方式,但都必须确保受益方的利益.
六、相关要求
(一)涉及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及时组建项目专班组织实施,所批复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及地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一律不再高调项.
(二)项目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务必在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备案,未完成备案工件的将进行通报和启动问责,要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所有项目及资金全面实行契约式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与收益单位及农户签订实施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要做好相应业务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落地实施见效,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规定实行公示制和乡级报帐制,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项目实施结束,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明确项目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