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5-07-04 |
(10)凡选型中为进口设备的均应当采用进口设备,并具有良好的系统兼容性. (11)提供所投产品检测报告的资格证明文件. (12)财务要求:经营情况良好;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13)2013-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必须将所有资质原件带到开标会议现场进行审核.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公司公章,条款(2)、(4)项为有效期内通过上年度年检,如果(2)、(3)、(4)项已变更为三证合一,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6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采购预算金额:$16000000.00(大写:壹仟陆佰万元整) 其中第一包:$9800000.00(大写:玖佰捌拾万元整) 第二包:$6200000.00(大写:陆佰贰拾万元整)
8 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9 投标报价范围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2.项目工程质保期为1年,工程款预留10%的质保金;
3.项目合同签订后待订购的货物全部运达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仪器使用稳定,经甲方化验人员上机操作培训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全部款项 30%,合同额的全部款项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剩余款项待工程完工后2年内付清,质保期为1年.
10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 、对公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支行 账号:62050164021200000076 保证金金额:第一包: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第二包: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户名: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10月23日上午09:30前以电汇的方式递交到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公共账户,逾期不再受理.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及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缴纳.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响应.所有款项以到帐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标段或包号.(注: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每个标段或包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本一份(U盘)所有标书不退还. (2)递交时间:2016年10月26日09:30时前 (3)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09:30时(4)递交地点:玉门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12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6日09:30 时 开标地点:玉门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用现金、转账方式支付.
14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1)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投标人账户信息及联系电话到采购代理机构处无息退还. (2)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