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5-07-09 |
1 1.
1 规划修编背景
1 1.2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2 1.3 本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
3 1.4 规划修编指导思想与原则
3 1.5 规划基数
4 2 区域概况
6 2.1 区位条件
6 2.2 自然概况
7 2.3 历史文化
8 2.4 经济社会
9 2.5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 3 土地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2 3.1 中心城区目前规模偏小,有待快速扩展
12 3.2 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12 3.3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13 3.4 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13 4 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
15 4.1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5 4.2 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16 4.3 人口和城镇化率
18 5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 5.1 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度评价
22 5.2 土地利用适宜开发度评价
23 5.3 土地利用开发度-保护度关联分析
25 5.4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26 6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28 6.1 建设用地总规模
28 6.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5 6.3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6 7 耕地补充分析
39 7.1 耕地补充潜力分析
39 7.2 耕地补充预测
42 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43 8.1 耕地保有量
43 8.2 基本农田保护
46 9 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7 9.1 生态控制区
47 9.2 关键节点
47 9.3 区域景观格局
48 10 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
50 10.1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50 10.2 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53 10.3 中心城区扩展范围
53 11 规划指标分解
56 11.1 湖南省下达给长沙市的指标
56 11.2 指标分解内容
56 11.3 指标分解结果
57 12 关于规划修编过程
59 12.1 规划修编工作流程
59 12.2 规划修编组织
60 12.3 规划修编前期研究
62 12.4 规划大纲编制
63 13 关于近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
65 13.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5 13.2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6 13.3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7 附表
68 1 引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和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 四查清、四对照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国土资发[2006]5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等文件.湖南省对规划修编工作也十分重视,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32号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30号)等文件,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湖南省对规划修编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形成了《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现对大纲中若干问题给予说明. 1.1 规划修编背景 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湖南省 3+5 城市群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2007年12月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 两型社会 )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沙市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确定了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成为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要实现这些目标,各用途建设用地需求都将显著增加.同时,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保证足够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这将导致长沙市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的约束性进一步加大.如何解决日益尖锐的土地供需矛盾,保障长沙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现阶段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为了适应党的 十七大 以来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国家、湖南省一系列战略政策调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各用途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必要进行新一轮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1.2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式下,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妥善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①强化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2005年长沙市耕地保有量284503.08公顷,在长沙市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九年间,耕地面积仅有小幅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48000.00公顷,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日益严格规范.②推进了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产出率由1997年的42.48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94.97万元/公顷,提高了123.56%.③规范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1997-2005年,长沙市土地整理补充耕地417.22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45.46公顷,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1957.44公顷,低坡园林地开发补充耕地3459.72公顷,改变了规划实施前基本只占不补的局面,缓解了耕地数量急剧下降的趋势,有效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④促进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注意妥善处理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1997-2005年,全市累计实现生态退耕面积约3520.75公顷,土地退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一方面,规划实施的十年来,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果及其带来的用地需求远远超出规划编制时候的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