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7-13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沁县20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陈瑞清 联系人 徐总 通讯地址 长治市郊区马厂镇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18235520012 传真邮政编码
046000 建设地点 长治市沁县郭村镇、册村镇 立项审批部门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批准文号 长发改审备案 [2017]526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太阳能发电D4416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86546.11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3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3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6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背景 能源是现代社会生活生产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提高贫困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合理开发利用贫困地区的能源资源,是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途径.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三五 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下达我省2017年光伏建设指导规模为80万千瓦,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979号)要求2017年光伏建设规模指标全部用于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本项目作为沁县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于2017年12月26日列入山西省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计划中(详见附件2),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2017年12月27日以长发改审备案[2017]526号对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沁县20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2017年集中式)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规模为20MW(详见附件3). 1.2 评价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沁县20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 第91条其他能源发电 的规定,本项目属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正式委托中环慧博(北京)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技术人员对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以及污染源进行了现场调查,收集了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料,详细了解了本工程内容及工艺特点,根据国家及山西省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沁县20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 本工程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接入系统方案目前尚未确定,待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意见为准.110kV升压站电磁辐射和110kV外送线路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需另行委托评价. 沁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3月24日主持召开了《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沁县20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我们对报告表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完成了《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沁县20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现提交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呈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1.3太阳能资源分析 本项目电站辐射数据依据长治周围气象站以及METEONORM软件计算数据进行比较,确定了以METEONORM软件计算数据作为基础资料,客观评估光伏电站所在区域的太阳能资源.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计算,站址平均总辐射为1366kWh/(m2・a),即使在辐射量最低的年份,总辐射量也大于1050kWh/(m2・a).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QX/T89-2008)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评估,该区域资源丰富程度属于 资源丰富 ,较适合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