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5-07-20 |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1日 东阳市 本土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奖励资助操作细则 (试行)
一、政策依据 《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8〕28号)第2条.
二、政策内容 1.在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选、省特级专家、省 151人才工程 培养人员等国家、省部级领军人才的,按上级奖励额度给予1:1配套奖励资助;
2.在我市自主申报入选金华市 321人才工程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三、申请对象 在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选、省特级专家、省 151人才工程 培养人员等国家、省部级领军人才和在我市自主申报入选金华市 321人才工程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四、申请条件 申请时具备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选、省特级专家、省 151人才工程 培养人员等国家、省部级领军人才身份或具备金华市 321人才工程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培养人员身份.
五、申请材料 1.《东阳市 本土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奖励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入选文件、证书;
3.有效身份证件;
4.申请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注 与原件一致 并盖单位公章.
六、责任单位 1.市人力社保局;
2.受理科室: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市振兴路609号705办公室,
电话:
86633480、89329565);
3.受理时间:全年工作日.入选文件及上级奖励下发后同一类入选人员集中办理,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操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2.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申请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请;
3.市人力社保局受理后组织审核,审核通过的会同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