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5-07-26

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2)?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 政府采购类 )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

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4)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 办事指南 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10月09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0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址(即: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0.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11.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

电话:0769-22331990 传真:0769-21666806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标的为科技创新研究院食品营养健康工程与智能化加工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东莞理工学院. 2.2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日期:指公历日. 2.5时间: 指北京时间. 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邀请函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 4.2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 4.3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6验收. 4.6.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中标人共同进行. 4.6.2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4.6.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4.7知识产权 4.7.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7.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7.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7.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5.投标费用 5.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2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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