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5-09-20
烟台开发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698201902000006 项目名称:中韩(烟台)产业园韩语解说服务 采购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 磋商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磋商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P39-40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意原件和复印件的区别),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材料务必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

2、请认真研究P14-15磋商文件规定的 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所包括的内容,磋商文件有其中所列内容之一,经磋商小组认定属实的,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磋商现场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做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 的处罚.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磋商.

6、对采购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姜庆浩,联系

电话:0535-6393108. 谢谢合作! 目录第一部分 邀请函…03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0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09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2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8 第一部分 邀请函 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受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管理局的委托,现对中韩(烟台)产业园韩语解说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采购内容: 中韩(烟台)产业园韩语解说服务,本项目共一个合同包(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相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2.1.1.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全部价款. 3.有关说明: 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服务工作,提供所需的人员,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供应商根据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内容进行综合报价,总报价应包括提供服务相关人员的管理、培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等附加费用、通讯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且所有采购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完成本项目最基本的要求,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3.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考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为政府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万元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8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9本项目不向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3.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10.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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