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9-21 |
(四)按行政区域分析 2018年全省煤矿发生28起事故,死亡30人,各行政区域分布情况为: 太原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起,下降75%,死亡人数减少8起,下降88.89%. 大同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3起,上升100%. 阳泉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7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7起,上升100%. 长治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2起,下降100%,死亡人数减少4起,下降100%. 晋城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减少3起,下降42.86%. 朔州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0起,下降0%,死亡人数减少9起,下降81.82%. 忻州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2起,下降100%,死亡人数减少4起,下降100%. 晋中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5起,下降62.5%,死亡人数减少17起,下降85%. 吕梁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3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1起,上升20%. 临汾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减少1起,下降25%. 运城市区域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1起,上升100%.
(五)按矿井类型分析 从事故矿井类型来看: 28起煤矿事故中发生在生产矿井26起,死亡27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92.86%、90%. 发生在建设矿井2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7.14%、10%.
(六)按事故地点分析 2018年全省28起煤矿事故发生的地点分别是: 掘进工作面3起,死亡3人,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10.71%和10%. 回采工作面9起,死亡9人,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32.14%和30%. 辅助作业点15起,死亡16人,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53.57%和53.33%. 露天矿采场1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3.57%和6.67%
(七)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析 2018年,全省各类煤矿原煤产量 9.27亿吨,同比增加0.51亿吨,事故死亡30人,同比减少34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32,与2017年相比减少0.041,下降56.16%.
二、全省煤矿事故规律特点 一是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全省煤矿事故均为一般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同比减少8起、41人,均下降100%. 二是杜绝了瓦斯、水害事故的发生.全年未发生煤矿瓦斯、水害事故,同比减少5起、18人,均下降100%. 三是生产矿井事故多发.2018年28起事故中,生产矿井发生事故26起、死亡27人,分别占事数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92.86%、90%. 四是机电、运输类事故占比较大.2018年发生机电事故10起,死亡10人,分别占全年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35.71%和33.33%;
发生运输事故9起,死亡10人,分别占全年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32.14%和33.33%;
二者合计共19起,死亡20人,分别占事数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67.86%、66.67%. 五是资源整合矿井事故多发.2018年发生事故的27座矿井(其中有一座矿井发生2起事故)中,资源整合矿井23座,占事故总矿井数的85.19%. 六是辅助作业点事故多发.2018年28起事故中,发生在辅助作业点15起(其中巷道13起,副斜井1起,中央变电室1起),死亡16人,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53.57%和53.33%. 七是中班事故多发.2018年28起事故中,发生在中班(16:00―24:00)14起,占事故总起数的75%. 八是迟报、瞒报现象严重.2018年28起事故中,迟报事故15起,瞒报事故6起,迟报及瞒报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75%. 九是区队长、班组长带头违章事故多发.2018年28起事故中,由于区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或带头违章作业引发事故的10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5.71%. 十是国有煤矿事故多发.2018年28起事故中,中央企业3起,国有重点煤矿10起,国有地方煤矿8起,国有煤矿合计发生事故2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75%. 十一是部分辖区事故多发.2018年28起事故中,阳泉辖区发生7起、死亡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