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5-09-24 |
1、各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要求.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 三员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具备相关岗位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7、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由检察院为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地点:工程所在地点 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答疑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时间:2017年7月4日16:00 投标疑问及踏勘报告的提交: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页.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送交地点: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 联系人:展工
电话:0431-8852005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1.11 偏离不允许 1.12 转包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7月4日16:00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8日14时0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管理人员证件
5、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时提供,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8、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9、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按照16页格式提交.标书内除审计报告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1标段,3万元/2或3或4标段,1.2万元/5或6或7标段,0.8万元/8标段. (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人须在2017年7月14日10: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 说????明: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开户行行名:招商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 开户单位名称:吉林省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