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5-10-12 |
统计数据时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鲤城"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http://xxgk.qzlc.gov.cn/bm/jyj/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教育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16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398293;
传真:0595-22382924).
一、概述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18年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程序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分管领导指导业务股室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流程培训,组织学习《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明确收发文定密处理办法,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严格履行发文手续,在发文登记时要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申请确认公开属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抓好教育领域公开工作
1、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鲤城微事"公众号、教育局网站、鲤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机关政务公告栏,及时向社会公示教育局权责清单、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文件及解读、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和申请程序、学校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任务、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2、突出教育工作公开重点. 一是公布教育局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公布教育局权责事项清单,公布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让群众了解教育局工作职能.二是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政策解读,出台《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联系宣传报道组对2018年初招政策的新变化进行解读,并在鲤城微事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三是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公开.在教育局网站和"鲤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政策及解读,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并在学校公告栏公布受资助学生人员名单(敏感信息除外),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公开.发布鲤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要求,让群众了解可举报校外培训机构"六种行为",组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办学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规范办学.公布鲤城区第一批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明确规范办学学校名单.五是强化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全面改薄工作进度和责任督学挂牌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