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5-11-11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国家税务局 日照市地方税务局 日科字〔2018〕1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市企业研究开发 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创新发展,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及《日照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财教〔2017〕4号),现组织开展2018年省、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日照市境内注册、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

2.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

3.按规定完成2017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2017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2017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含)以上,且2016-2017两个纳税年度均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017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2017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1.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2017年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省、市、区县分别按照5:3:2的比例承担);

2.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2017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省、市、区县分别按照5:3:2的比例承担);

3.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完成2017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手续后,填写《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请表》(一式十份,见附件1),向所在区县科技部门提出补助申请.

(二)各区县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对当地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参考企业2017年度已备案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确定补助对象,核定省级和市级、区县级分别承担的补助金额,汇总后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日照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一式四份,见附件2)和企业填写的《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请表》及部门联合行文(一式四份)一同报送市科技局.

(三)项目单位要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区县各业务主管部门是项目筛选、考察、申报的责任主体,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主要责任. 报送地址:日照市济宁路369号(日照市人防大厦)210房间 联系人:蒋仁岳 彭晓丽 联系

电话:8771861

8785728 附件:1.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日照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日照市科技局?日照市财政局 ?? 日照市国税局?日照市地税局 2018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是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是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管税务机关 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证书编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 是否入库登记编号 所属领域 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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