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5-11-30
关于举办广西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技术人员 消防专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工程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规范消防工程施工,提高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取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桂公转[2003]13号)有关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决定在南宁市举办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报名参加广西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及培训地点: 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8月31日 地址:广西消防培训中心(广西消防总队教导大队,南宁市邕武路6号,从南宁火车站乘

605、212路到邕武路立交站下车;

从琅东客运乘213路到火车站转

605、212路到邕武路立交站下车).

五、考试发证

1、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由教导大队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由总队发给《广西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证》(有效期2年),不合格者不予发证.

2、培训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培训考试,严禁代训代考,如有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六、收费标准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在教导大队,收费标准为原无上岗证人员1500元/人,有上岗证2013年到期人员1200元/人(含食宿费,培训费). 有上岗证人员须凭上岗证减免费用. 参加参训人员名单、每人携带2张一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到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报到. 联系

电话:0771-3290360 传真:0771-3290360 联系人:黄文宽 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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