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5-12-03

(二)申报学生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立项,申报人原则上以本科

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参加人.鼓励跨院系、跨学科的学生参与合作及低年级学生参与项目,组成项目团队申请立项,项目组最多不超过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参与者1--4名.每名学生(含申请人与参加人)限同时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能申报新的项目.要求申报学生学有余力,富有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三)指导老师 每个申报项目须由1到2名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具有讲师或实验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项目的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一期只能指导一个项目,指导的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得另项指导.指导教师须履行以下职责: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投入必要的精力对学生研究项目的调研、实验、研究、论文撰写等环节进行具体指导,每周应保证适当的指导交流时间;

注重对学生综合科研能力以及团队精神的培养,为学生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条件;

根据学生的研究态度、研究进展及完成的结果等方面对学生的研究项目给出鉴定意见.

三、奖励政策

(一)结题成果评奖 学校将对结题项目研究成果进行评优,按照一定比例评出优秀项目若干,获奖学生为其颁发相应等级的荣誉证书,可以获得综合素质加分.同时,获奖项目可享受学校的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入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二)学分认定 项目结题成果获奖的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根据获奖等级可获得学校创新创业学分1-3个学分,或认定相关课程成绩.

(三)结题成果与毕业论文(设计)的贯通 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将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优秀结题项目纳入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范围,项目成果由学生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形成文本,并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石河子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取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进行成果查重和申请答辩.成果查重由教务处负责,申请答辩由学院负责,成绩合格者经学校审定后予以通过.

(四)指导教师津贴 按照教师指导项目的结题质量核算工作量,给予课时津贴奖励.根据指导项目获奖等级,颁发相应等级的的荣誉证书,给予指导教师相应等级的课外科技指导课时.

四、诚信与承诺

(一)学生申请立项要了解相关研究现状,注意选题内容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立项申请表时必须在诚信承诺条款上签名.

(二)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学院应加大督查监管的力度,确保立项项目高质量完成.项目执行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的,可向学院提交《石河子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提出项目继续的可行性方案,报经学校审议后,变更执行.

(三)对于获批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无故不参加或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研究项目的,取消下期项目的申请资格;

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已批准的项目,追回项目经费,同时取消今后再次申请项目的资格;

情节严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徐海涛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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